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YZZB-2021-13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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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
2、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执照(餐饮服务行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食品安全、法律纠纷等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教育、卫生、食药等行政部门的监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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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每日8:30-11:30, 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环球总部大厦十楼)
3.方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向代理机构递交报名材料购买。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需要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情况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4)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因质量、服务等造成极坏影响的或被解除合同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环球总部大厦二十七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环球总部大厦二十七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环球总部大厦十楼
邮箱:sdyzzbdl@126.com
联系人:陈晔辉 联系电话:0539-8099095 19963659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