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汤河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河道治理汤头街道段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河道治理汤头街道段工程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临沂东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涉及汤河流域汤头街道,工程内容为汤头街道段清淤、复堤护险及穿堤建筑物、牧鹅湖段河堤硬化工程等,主要包括:改建穿堤构筑物1座,新建3座,清淤复堤全长6km(含牧鹅湖段路面硬化700米),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总投资:约1250万元。
2.3、资金来源:自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与本项目监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施工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资格审查,只有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4.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2、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山东省水利工程专职投标代理人)。
4.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报名时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证件(含项目经理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015年度)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年上半年度,需明细到个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建造师复印件上签字并盖执业章)。
4.6、投标人需提供同类型工程(河道治理、培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7、山东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收据。
4.8、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4.9、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申请人无需另外提交)。
4.10、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市河东区汤河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河道治理汤头街道段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注: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投标保证金事宜: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费用:招标文件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五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招标采购网、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东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会杰
电 话:13562902014 0539-8099095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