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胡家庄居民委员会房屋拆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胡家庄居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胡家庄居民委员会房屋拆除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对本次招标的解释
本次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面向社会核选施工单位(即中标单位),报价为平方米单价并签订合同进行施工。
1.工程概况: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胡家庄居民委员会房屋拆除工程,拆除面积约50000平方米(以甲方指定的区域内建筑物为准,详见施工现场)。
2.招标内容: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胡家庄居民委员会房屋拆除工程及拆除现场范围内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全部内容。
3.承包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及现场范围内垃圾清理外运等内容。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的施工标准。
5.资金来源:自筹
6.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为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凡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向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400万元,(缴纳账户: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财政所,临商银行沂河支行,800001906005200000104)
7.办理投标报名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必须盖单位公章)
7.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7.2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7.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7.4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投标报名申请的登记并不免除因投标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或完备性而引起的评标过程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而失去投标资格的责任。
报名单位须向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8.招标日程安排:
8.1投标报名日期: 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至17:00时。
单位: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瑞华金都七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8099095/15020302710
8.2现场勘查答疑: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自行勘查。
8.3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4日上午10:00时前,过时作废。
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同8.1条。
8.4开标日期: 2016年11月14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瑞华金都十五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同8.1条。
招标人: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胡家庄居民委员会
代理单位: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9-8099095